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3)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二手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一、二手房买卖前需要准备什么
二手房买卖前不需要先报备,当事人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网上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取得备案号,打印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返回备案号,备案成功。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有何作用
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由于目前法律没有做出相关要求,所以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只有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以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就必须要办理公证,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