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商业贷款,以基准利率4.9%计算1)等额本息:还款总额764246.48元,利息364246.48元,月供2122.91元;2)等额本金:还款总额694816.67元,利息294816.67元,月供首月2744.44元,每月递减4.53元。2、公积金贷款,以基准利率3.25%计算1)等额本息:还款总额626697.1元,利息226697.1元,月供1740.83元;2)等额本金:还款总额595541.67元,利息195541.67元,月供首月2194.44元,每月递减3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