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责任,因分包合同无效,如果发生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者造成总包合同工期延误等问题,总包单位应向业主承担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2、行政处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止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1、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对总包的风险。
(1)民事责任
因分包合同无效,如果发生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者造成总包合同工期延误等问题,总包单位应向业主承担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2)行政处罚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止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用工责任
如分包人不具有用工资格的,总包方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合法的风险。
3、转包及肢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风险。
4、挂靠或允许他人借用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风险。
5、分包合同订立不规范,缺漏必备的条款的风险。
6、以包代管的风险。
7、业主指令分包风险。
二、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劳务分包不能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