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客户纠结合同金额如何处理
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经过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违约纠纷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转让协议已经生效,那么对方反悔就属于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解除协议,要求对方赔偿。
三、卖家房子不卖了如何维权
卖家房子不卖了,在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下,构成违约。此时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卖,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