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降薪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予支付,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关于无故降薪违反劳动法吗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无故降薪违反劳动法吗
1、无故降薪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予支付,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用人单位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单方面降低工资某一员工劳动工资,并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既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平等协商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
2、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情形。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但法律没有禁止用人单位因经济状况不好对所有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