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是中国政协的一个专门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该委员会关注和调查有关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致力于为国家制定和改进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其具体职能包括:1.就人口、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调查,提出有关的报告和建议;2.就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研究和提出意见和建议;3. 推动社会各界关注人口、资源、环境等领域的问题;4. 加强与有关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联系,开展合作交流活动等。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决定》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依据职能任务和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有关问题研究小组或者派出工作组,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