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的专门委员会之一,成立于1954年。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关注社会事务和法制问题,参与国家决策和立法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委员会的成员由政协各派别、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推荐产生,包括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多方面人士。该委员会主持和协调政协的社会和法制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咨询,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的决定》第二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应当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疗,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决策,综合施策、分类施策,倡导康复救治、预防控制,并注重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