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端)。
2.点击“增值税”,按照“采集-填表-发送”的步骤申报增值税。
3.附加税随同增值税合并申报。
4.点击“企税季报”,填写《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并提交报送。
5.点击“财务报表”,报送以下四份财报。
6.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申报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