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的后果有轻有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行为人触犯不同罪名的后果是不相同的。
去派出所之后立案有什么后果
首先立案不会对个人有任何影响。因为立案不代表犯罪,只有在被判刑以后才会留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