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离婚需要怎么办理
离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
1、双方协商好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置等问题,并签订好离婚协议书;
2、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且30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
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二、离婚的条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协议离婚的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4、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