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所得的工资和薪金按照居民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中国公民相同。应缴税额为工资薪金所得乘以适用税率减相应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和扣除数与中国工作人员相同,但是外籍人员享有较高的起征点。具体来说,外籍人员的起征点为5,000元人民币,而中国公民的起征点为3,500元人民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外籍人员所得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和中国公民相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外籍人员所得薪金中的免征部分不同于中国公民。外籍人员可以在工作期间享受所得个税减免政策,以此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根据规定,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工作时,首次入职的前三个月所得工资薪金可减免个人所得税,超过三个月后,工资薪金所得的减免标准按照规定的比例逐步降低。此外,由于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同,外籍人员在申报个税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