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321处理流程
(一)受理登记。对上级机关转办、其他部门转交或实名反映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违规线索,应予登记。
(二)调查核实。对已受理登记的违规线索,事发地农机部门负责组织调查或转办,涉及事发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违规线索,由事发地所在市级农机部门负责组织调查;不宜由事发地市、县两级组织调查的,由省级组织调查。
(三)约谈告知。承担查处任务的农机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履行约谈程序,告知涉事企业及购机者其违规情节和拟采取的处理措施,听取意见。涉事企业及购机者在规定时限内不接受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的,视同无异议。
(四)处理通报。根据调查结果和约谈情况,承担查处任务的农机部门集体研究作出有关处理决定,并报省级农机部门备案,同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布。
(五)材料留存。调查处理完结后,承担查处任务的农机部门应对相关调查材料等留存备查。未经受理登记的相关材料亦应留存。调查材料保存期5-10年。
二、12321工作职责
(1)接收社会各界关于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的举报;
(2)对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统计和分析,并报送有关政府部门;
(3)监督基础运营商等相关电信企业的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用户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4)协助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被举报的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
(5)统计、公布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的处理结果;
(6)工业部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