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1. 接收和管理住房公积金所有在西安市工作的职工和用人单位均应按照缴纳住房公积金,由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接收并进行统一管理。2. 进行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解决购房装修等方面的资金需求。3. 监督和审计用人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对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4. 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服务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和用人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服务,协助解决相关题和难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下列原因之一离岗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当在职工离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取(一)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终止劳动合同并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