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要求当事人要在申请书上写明复核的请求、理由、证据。上级的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的复核材料后的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复核申请,应书面通知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不能作为当事人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