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后果:视为放弃债权,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
一、破产债权申报规则有哪些?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等。
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2、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
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
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
破产财产变价后,由破产管理人制作分配方案,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
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
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
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
三、债权人破产申请流程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指定破产管理人,并规定破产申报时间。债权人应该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成立清算组后,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