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中心追缴期限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单位限期缴纳。追缴不受时间限制。
1、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是劳动者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应该分别向主管的部门投诉,要求主管部门
(
劳动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向单位征收。这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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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时效的限制,所以劳动者追缴公积金无时效限制的。
2、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债的请求权关系,而公积金是单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法定义务,因此公积金根本不应适用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
第三十八条规定: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信用证服务中心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成都信用贷款的基本属性:
1、贷款额度:一般在1-100万之间。
2、还款方式:分期还款。
3、贷款期限:一般分为12期、24期、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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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核通过后,放款。
7、借贷人按时还款。
湘潭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怎么样
湘潭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富豪阁,交通方便,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乡镇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湘潭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已开通微博。新闻媒体采访请事先与上级宣传单位联系。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我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民为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振兴市场。
关于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费用
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按照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央财政承担的资金划拨给中央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程序,按《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下岗职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8]329号)执行。社会筹集的资金,由中央企业向受理其失业保险统筹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用款申请,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向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拨付。地方财政承担部分和社会筹集部分资金向地方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拨付的程序为: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月提出申请报告,并附企业自筹资金到位证明,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然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从申请报告上报之日起10日内,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资金,应拨付到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承担资金确有困难的,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审核,给以补助。对企业没有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没有组织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拨付经费。要切实加强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的管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设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单独帐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规定缴纳。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根据人员的隶属关系分别按原列支渠道解决,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挪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冒领财政拨付和社会筹集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从严处理。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用款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财政部门核拨。:企业与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统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在保证失业人员所需费用的前提下,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不得从新增收缴部分中提取管理费和促进再就业费。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公租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因此申请人申请不同性质的保障房,需符合不同申请条件才能申请相关保障房。20187年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有哪些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一、公租保障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为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2、申请人拥有本市城镇户籍;3、家庭人均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4、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以下(含),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在13万(含)以下;5、外地居民,连续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以上规定,并提供常住居住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家庭及本人在本市无住房证明。二、廉租保障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2、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0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低于38万元,5人及以上低于40万元。3、家庭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三、限价商品保障房申请条件1、3人及以下家庭申请条件①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②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③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2、4人及以上家庭申请条件1、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2、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3、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及以下。四、经济适用保障房申请条件1、1人家庭成员申请条件①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②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③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2、2人家庭成员申请条件①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②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③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3、3人家庭成员申请条件①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②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③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4、4人家庭成员申请条件①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②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③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5、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申请条件①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②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③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