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谁分两种情况:对于已经进行安置的所有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归于国家;对于没有给与安置的所有人,退耕还林后土地权仍归原来的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
2、法律依据:
《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