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什么时候,可以约见值班律师?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分别告知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并为其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其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并且不符合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条件,要求约见值班律师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安排。
二、值班律师的值班方式是什么?
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根据当地律师资源状况、法律帮助需求,会同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合理安排值班律师的值班方式、值班频次。值班方式可以采用现场值班、电话值班、网络值班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值班的,可以采取固定专人或轮流值班,也可以采取预约值班。
三、值班律师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值班律师依法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1、提供法律咨询;
2、提供程序选择建议;
3、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
5、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还应当提供以下法律帮助:
1、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规定;
2、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
3、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
以上就是“犯罪嫌疑人在什么时候,可以约见值班律师?”的相关内容,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分别告知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获得法律帮助,并为其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