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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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基层组织或原所在单位协助监督。执行机关需严格管理监督。法律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应收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需通知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非法手段获得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脱逃期间也不计入。死亡时执行机关需通知监狱或看守所。
一、暂予监外执行由谁负责
1、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2、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3、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暂予监外执行由谁负责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延伸阅读
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流程和责任人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院决定将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暂时离开监狱,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的场所接受矫治和监管。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罪犯或其代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其次,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核实;然后,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最后,如果决定同意,法院会确定责任人,通常是指定特定的矫正机构或相关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责任人会负责监督罪犯的行为,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和条件。
结语: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社区矫正机构、基层组织或原所在单位协助监督,执行机关严格管理监督。法律规定,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告知罪犯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法院决定收监的情形应及时执行。不符合条件的罪犯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脱逃期间不计入刑期。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执行机关通知监狱或看守所。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查核实、法院决定、确定责任人。责任人负责监管和管理,确保罪犯遵守规定和条件。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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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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