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不一定需要支付,如果是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需要解除合同,那么守约的一方就可以向对方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请求。
2、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一方的当事人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且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已经违约,那么即使是之前双方协商好的解除合同之后,守护约定的一方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可以对违约者进行追责。
3、违约金往下细分,可以具体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指的就是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的,适用某些情形下的,当一方当事人违约之后,都需要主动地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也分为固定和浮动两种形式的违约金,有自己具体的计算标准,对合约双方都带着一定程度上的强制性。而约定违约金则大为不同,它没有法定违约金那么固定,也没有具体的金额和计算标准,主要是由缔结合约的双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较为合理的约定。
一、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民法典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