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流程如下:
1、房屋租赁当事人凭产权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部门领取空白《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2、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条款可做增删。
3、填写《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备案,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
(3)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4)《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5)《深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6)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提供出租屋编码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