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出嫁女可以享受土地补偿哦。根据《民法典》第338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集体土地被征用,承包方有获得补偿额权利。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当事人只要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能参与分配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征收补偿费,与当事人是否为“外嫁女”的身份无关。“外嫁女”不能分配征地补偿费,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