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房中如果出现了逾期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开房商给予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来进行支付,而对于没有约定的就可以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支付,对于具体的总额就会按房屋总额的价值来进行合理的计算。
一、购房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呢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如下:
1、延期交房: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手续不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特别是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3、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