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留置期间的正常生活又监察机关保障。监察机关会保障被留置人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对患有疾病或者身体不适的,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服务,这既是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一、留置期间退赃由谁通知家属
留置期间退赃由监察委通知家属。通常情况下是由犯罪分子或者其家属向受害人退还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或者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对于积极退赃退赔的行为,法律规定是可以在量刑时减轻处罚的。而在诉讼实践中,家属或者犯罪分子本人应该将赃款或者赃物退还给相应的机关或者直接退给受害人。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二、留置期间主动退赃是否还会判刑
留置期间主动退赃还是会被判刑,但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会减少处罚的力度。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还可以再减刑。法律依据是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积极的退赃赔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
留置后一般有两种结果,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留置作为一项监察调查措施,是由监察法规定的,留置区别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也不同于以前纪委的双规调查措施。公职人员被留置后,可能会面临的处理结果有以下:
1、是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留置对象一般都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调查结束后,一般也会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经法律程序由法院做出判决,这也是大部分留置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
2、是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时候,可以随时采取解除措施。
留置权行使后,其一是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留置权人可以优先受偿留置权。其二是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的,则留置权人应当及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