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包装侵权,应当包括:1、所使用的包装侵犯他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该包装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2、所使用的包装上有商标而该商标侵犯他人所有的商标专用权。
另外还有可能刻意模仿他人知名商品的独特包装,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情况。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