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认定标准:第一、在客观表现方式上,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的,就不构成本罪;第二、在对象上,该罪的对象是未成年人。行为人引诱的对象是成年男女,那么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引诱成年男女,并且为其提供聚众淫乱场所的,构成的是聚众淫乱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