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保证人。具体来说,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
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享有政治自由,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4、能履行担保义务,有稳定收入来源与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一、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的规定,被处罚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所提出的担保人应具备下列三个方面的条件。
(1)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是指担保人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是指担保人未受到任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未被采取任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即未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劳动教养等。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这是指担保人在被处罚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的住所。暂住人口或者其他流动人员不能作为保证人。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是指担保人的年龄、体力与智力等条件能够保证其履行担保义务,如担保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保人的智力正常、担保人的身体状况能够使其完成监督被处罚人行为的义务等。
二、做担保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做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关系;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83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