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不一定要在合同的签订地解决。因为依据我国的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的地点一般既可以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协商约定,也可以把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签订合同的地点。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和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那么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