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买房子的时候写一个人名字,办房产证时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因为办理首次登记的时候,不动产证必须和合同的名字保持一致。但是之后房产证上是可以添加另外一个人名字的。
1、房子如果没有贷款的话,夫妻双方可以持身份证、结婚证、约定为双方共有的财产约定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领取双方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2、房子如果有贷款的话,已经办理他项权证的房屋,是不能单独办理变更登记的。如果需要办理有关登记,应该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由抵押权人协助办理相关登记。但是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同意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发生变更的材料;
(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