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签署人不一定是法人代表。即使合同的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该合同也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关键通常是合同的盖章。只要签字人获得了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合同的权利,拿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在代理权限内通过法定代理人的名义签署合同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