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我国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免冠照片;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
4、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者居委会证明;
5、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6、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7、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8、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