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道路基金救助一般情况下不要还,但是有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形的,道路基金救需要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_x000D_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_x000D_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_x000D_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_x000D_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