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于2009年8月27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是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法律。《防洪法》全文共八章,六十五条。第一章,总则共8条。规定了立法目的、防洪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等。主要内容包括:1、立法目的,“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2、防洪工作的基本原则:“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3、防洪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4、各级人民政府在防洪工作中基本职责的规定,防洪工作管理体制的规定。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