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
1、评估:到市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评估手续,根据房屋年龄、楼层、地段确定评估价格,一般低于房屋市场买卖价格;
2、资金监管:需要贷款的首付应存入房产局指定账户。现金买房的可以自愿监管房产局的资金,但资金监管金额不能超过评估价格;
3、银行贷款审批:贷款客户凭房地产交易核心提供的贷款房地产评估报告或中行指定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向建行或中行、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贷款,买卖双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购房协议、买方夫妻收入证明;
4、担保公司担保:经批准的贷款由买方和银行签订,并向房地产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5、银行贷款: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资金拨入房产局资金监管账户;
6、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7、买方领取产权证,卖方向房产局领取款项。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照项目委托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所有权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