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有欠条开庭需要的材料如下: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二、起诉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
6、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8、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不过也应该注意这些,你的欠条是什么时间,有没有约定什么时候偿还,从这个日期开始两年之内要去要债啊,或者起诉都行,不然那就过了诉讼时效,到时候就拿不回来了。去法院起诉不要紧的,诉讼费但是收取都有规定,不会乱收的。判决之后可以执行,你在起诉的时候最好先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确保以后能执行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