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了是否还可以撤销
1、报案后要是自己后悔了的可以进行申请撤销,不过能不能成功就要看是什么罪名了,要是涉及到了杀人这些罪名的,即使自己想撤销都是不可能的,公安会进行接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二、诈骗报警立案后怎么处理
1、受骗之后,到警察局报案,警察会根据受骗财物数额大小作出决定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了解情况,之后会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若犯罪嫌疑人不配合,会进行拘留审讯,这种情况是要掌握足够的证据之后,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公安机关便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
2、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的,便向法院提起公诉;若认为本案证据有瑕疵,但确实可以提起诉讼的,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再提起公诉;若是由受害人直接提起控告的,检察院认为不予立案的,会字15日内向受害人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受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如果受害人不服不予立案决定的,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复议。检察院受理复议后,会进行认证的调查,给予受害人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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