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政策是:
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2、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