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亚购房政策的问题,下面我作简要分析。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规定:首先,非本省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在海南省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家庭不得再购买。升级限购区内,非本省户籍家庭需要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的均不予认可。例外情况是:非本省户籍人才或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海南分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允许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其次,本省户籍家庭购买住房套数不限,但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需全款支付,不得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后,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第2套及以上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规定非本省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在海南省内已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家庭不得再购买。升级限购区内,非本省户籍家庭需要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的均不予认可。例外情况是:非本省户籍人才或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海南分部的高级管理人员,允许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