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兰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 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 7%,个人缴0. 3%; .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 个人缴29%;
补充大病:公司缴12. 41元,个人缴12. 41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