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赣州缴费基数分五档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第一档:缴费基数3072;年缴费金额7372.80元;第二档:缴费基数4095 ;年缴费金额9828元;第三档:缴费基数5119 ;年缴费金额12285.60元;第四档:缴费基数10238;年缴费金额24571.20元;第五档:缴费基数15357 ;年缴费金额36856.80元。
【法律依据】: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发展就业新形态,拓宽就业创业空间 (五)完善新就业形态用工和社保制度。指导新兴业态企业与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对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者,企业要依法为其办理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有关扶持政策。加快建设“网上社保",提升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积极推进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对接工作,方便跨地区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