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合同成立盖章一般谁去盖
合同盖章的位置有以下几种情况:1、在合同最后签字处盖单位公章;2、在合同最后尾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盖法定代表人签名章;3、如果有多页,还需要加盖骑缝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成立合同需要符合的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三、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
(一)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二)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三)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四、公司项目合作协议盖合同章还是公章
1、项目合作协议可以盖合同章也可以盖公章;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没有区别,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2、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五、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有哪些
1、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