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购买二手房、楼房、大修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方住房作为抵押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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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购买二手房、楼房、大修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方住房作为抵押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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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购买二手房、楼房、大修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完全产权...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购买二手房、楼房、大修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完全产权...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株洲市退休或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出境定居的;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半年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在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 购买、建造、翻修居住用房缴存职工和家庭成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居住用房。购房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稳定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株洲满足本市户籍或已在株洲连续缴...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在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 购买、建造、翻修居住用房缴存职工和家庭成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居住用房。购房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稳定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株洲满足本市户籍或已在株洲连续缴...查看全文
株洲公积金提取要点:受理、审核、办结,资料真实齐全,符合政策要求;提取资料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婚姻证明、户口本、租房合同、支付租金票据、无房证明;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购房、退休、失能、出境定居、偿还贷款、房租超...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在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 购买、建造、翻修居住用房缴存职工和家庭成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居住用房。购房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稳定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株洲满足本市户籍或已在株洲连续缴...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提取条件 (一)销户提取 1.退休或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出境定居的。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可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在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1. 购买、建造、翻修居住用房缴存职工和家庭成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居住用房。购房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稳定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在株洲满足本市户籍或已在株洲连续缴...查看全文
全国疫情反复,株洲相关出入政策及规定不断变化,按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进出株洲最新规定(来株洲+出株洲) 一、...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在职工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等情形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职工应当持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一)支持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第二套住房)提取购房首付款。 (二)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一、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一)支持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纯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第二套住房)提取购房首付款。 (二)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在职工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等情形时,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职工应当持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加大对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通知内容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将放宽金额提取限制,新增三类特殊人...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一、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适用于整个公积金年度。单位和职工往往对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认定存在争议。为了更好地解决争议,明确这两类职工的缴存基数标准,此次新规拟对两类职工的缴存基数认定进行统一,明确新...查看全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依照规则把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贷款本息;3、离休、退休;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适用于整个公积金年度。单位和职工往往对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认定存在争议。为了更好地解决争议,明确这两类职工的缴存基数标准,此次新规拟对两类职工的缴存基数认定进行统一,明确新...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泰安公积金提取的法律规定: 1、取消家庭成员间购房提取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该套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享有所有权的职工不得办理该套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 2、调整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标准无房职工租住...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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