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北京市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为: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为:
1.累计缴费满1-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2.累计缴费满5-1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3.累计缴费满10-1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