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电力公司资质怎么申请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就可登录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厅网站填写申请表格,上传附件资料。如果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则要保持两者一致性。
提交申报材料后,建设主管部门会在一定时间内做出审核,然后将审核意见公示于网上。审核通过可在相应期限后领取资质证书,如果审核未通过,通常也会注明未通过原因,企业可进行调整改正,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六条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