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宅基地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双方共同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