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招生结果。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私下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