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属于其父母的遗产份份额。
也就是说,虽然被继承人的长子、长女早已去世,但是长子、长女的孩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外)祖父遗产中属于其已逝父母的份额。
一、民法典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三)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但是对于代位继承人是第几代的晚辈直系血亲,法律并无限制。(四)被代位人必须没有丧失继承权。(五)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代位人为两人以上的则该两个以上的代位人平均分配被代位人应当继承的那一份遗产。(六)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死亡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无效而不产生代位继承,此时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养子有没有代位继承权
养子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一般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要求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被代位人就已经去世;
2、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一定要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若是其他继承人则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要求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但是没有代数限制;
4、被代位人在生前没有丧失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6、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三、父亲早于爷爷去世爷爷遗产怎么处理
父亲早于爷爷去世爷爷遗产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长辈立有遗嘱的,则依照遗嘱分配遗产;
2、如果长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