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北京的禁飞区域是在天安门约30km半径范围内,以及首都机场、大兴机场的周边地区。并且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第三十五条 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第四条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