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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涉外离婚管辖权规定:_x000D_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涉外离婚通常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应当依法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涉外离婚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夫妻双方一方为外国公民,两人的婚姻为跨国婚姻,因此如果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涉外离婚通常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应当依法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涉外离婚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夫妻双方一方为外国公民,两人的婚姻为跨国婚姻,因此如果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涉外离婚通常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应当依法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涉外离婚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夫妻双方一方为外国公民,两人的婚姻为跨国婚姻,因此如果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涉外离婚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者对下落不明及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涉外离婚诉讼,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或者对下落不明及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涉外离婚通常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应当依法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涉外离婚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夫妻双方一方为外国公民,两人的婚姻为跨国婚姻,因此如果一方不在中华人...查看全文
1、我国涉外离婚管辖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外:(1)对不在...查看全文
涉外离婚管辖法院裁定方式有:被告在国内有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在国内无住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文关联的...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我国涉外离婚管辖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外:...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我国涉外离婚管辖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例外:...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我国涉外离婚管辖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一般原则的...查看全文
根据我国法院规定,涉外离婚诉讼,一般根据下列原则确定法院管辖:(一)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一般规定: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涉外的离婚诉讼,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的,那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有管辖权。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已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涉外离婚诉讼,那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一般规定: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一般规定: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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