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货币基金的监管基本围绕货币基金的两大风险:一是投资组合风险,二是流动性风险。投资组合风险是指基金资产净值的大幅下跌,利率飙升、信用事件均会引发投资组合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流动性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投资者集中赎回,资产价格下跌、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紧张以及基金收益率的相对下降均可能导致投资者的集中赎回。巨额赎回一旦发生,往往具有自我实现的特性,形成“资产价格下跌->集中赎回->基金资产抛售”的恶性循环,最终引发全面的流动性危机。
从历史上来看,资产价格大幅下跌(或者预期)是引发货币基金集中赎回(恐慌性赎回)的重要原因,如2006年受“福禧债”事件所牵连的9只货币基金均遭受了较大的赎回压力。高度安全性是货币基金的重要特征,也是投资者选择货币基金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对资产安全性感到担忧,必然会出现大规模的集中赎回,甚至发生类似于2008年美国货币基金全面的流动性危机。因此,防范投资组合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是防范流动性风险的重要前提。
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现像美国货币基金那样因资产价格大幅下跌引发集中赎回进而导致基金清盘的现象。我国货币基金历史上大致发生了四次较大的赎回潮,货币基金集中赎回导致的流动性紧张主要是由于资金面紧张时机构赎回以及收益率相对下降的集中赎回(如股票牛市)。
一、房屋抵押风险
1、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还清贷款,收回成本并能挣取一定的利润;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时,借款人为了转嫁损失,即使他有偿还能力,他也主动违约拒绝还款。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量的一条重要原则。现如今流动性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的住房贷款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吸纳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贷款却属于长期贷款。这种短存长贷的行为使银行的流动性非常低,继而带来流动性风险。二是银行持有的资产债权不易变现,极易导致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可能丧失在金融市场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增加机会成本带来的损失。
3、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周期风险是指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相比其他产业,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经济扩张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量增大,房屋的变现不成问题,银行与个人都对未来充满乐观的预期,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数量也急剧增加。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剧下降,大量贷款无力偿还,即使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也因为房地产业的疲软无法变现。这时抵押风险转变为银行的不良债权和损失,银行则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极易导致银行的信用危机甚至破产。
4、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它是由其业务短存长贷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利率的波动无论是涨还是跌对银行都会带来损失。如果利率上涨,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也随着上调,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偿贷压力,借款额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长,其影响程度也就越大,从而增加了违约风险。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从当前资本市场融资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来提前偿还贷款,给银行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提前贷款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的现金流量发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